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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大事紀
重大事紀
- 民國44年,教育部於台北縣(今新北市)板橋鎮福州里建立板橋公園,並於其處設立國立藝術學校(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原初建置),招收話劇、中國國劇、美術印刷(圖文傳播藝術學系前身)等三科學生。
- 民國52年,本校為實施推廣教育,奉教育部令增設夜間部,開設影劇、美術工藝、音樂、廣播電視(今廣播電視學系)四科。
- 民國70年,影劇科奉准分設為戲劇科及電影科,自此戲劇電影分家,電影科也成為國內獨一無二的學系。
- 民國88年,經教育部補助建置小功率學生實習電台—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教育實習廣播電臺,發射頻率FM88.3,提供學生在校實習機會,為實務工作扎根。
- 民國89年,奉准增設應用媒體藝術研究所。
- 民國90年,應用媒體藝術研究所增設碩士在職專班。
- 民國90年,本校改制為大學,成立傳播學院。由圖文傳播藝術學系、廣播電視學系、電影學系及教育實習廣播電臺等組成。
- 民國94年,增設圖文傳播藝術學系碩士班。
- 民國94年,設置「數位影音製播中心」,將「臺藝之聲教育實習廣播電臺」及「虛擬攝影棚」二大實習單位合併管理,隸屬於傳播學院。
- 民國95年,成立電影學系碩士班。
- 民國96年,成立廣播電視學系碩士班、圖文傳播藝術學系增設碩士在職專班、電影系增設碩士在職專班。
- 民國99年,因應全校發展政策,應用媒體藝術研究所與廣電系合併,並更名為廣播電視學系應用媒體藝術碩士班;應用媒體藝術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更名為廣播電視學系應用媒體藝術碩士在職專班,分理論組及創作組。
- 民國99年,經校務會議通過,「數位影音製播中心」更名為「數位影藝中心」。
- 民國104年,廣電系應用媒體藝術碩士班與廣播電視學系碩士班整併為廣播電視學系碩士班廣播電視組及應用媒體藝術組。
- 民國106年,傳播學院獲准成立傳播學院影音創作與數位媒體產業博士班。
- 民國108年,成立傳播學院影音創作與數位媒體產業碩士班。廣電系碩士班應用媒體藝術組停止招生。碩士在職專班更名為廣播電視學系碩士在職專班,分廣電組及影音藝術創作組。
- 民國110年,成立影音創作與數位媒體產業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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