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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傳播學院徵求院長候選人第二次公告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傳播學院徵求院長候選人公告 114.5.8
一、傳播學院(以下簡稱本院)依『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傳播學院院長遴選辦法』辦理徵求院長,任期自114學年度起,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一次,歡迎符合資格之教授踴躍參選。
二、本院院長候選人資格:
(一)教育部審定合格之教授。
(二)傑出之學術成就,且專長與本院領域相符者。
(三)具相當之學術行政能力或經驗。
(四)具有高度教育熱忱及奉獻決心者。
三、院長候選人可由下列方式推薦之:
(一)由資格符合之教授自薦。
(二)由本院院長遴選委員主動推薦。
四、凡有意參選者,請逕自本校網頁校園公告下載下列表件(http://www.ntua.edu.tw/)。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傳播學院院長候選人資料表》
1.基本資料
2.著作、作品及展演目錄
3.學術獎勵及榮譽事項
4.教育理念
5.治院計畫
五、為維護學術尊嚴及遴選之公正性,候選人不得從事競選活動。
六、請將候選人資料表及相關資料於114年5月16日(五)下午5時前掛號寄達(以郵戳為憑)或親自繳交至本院辦公室:新北市(220)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傳播學院 姜苑文 收
七、本院遴選委員會將於114年5月21日(三)公告候選人名單。
八、謹訂於114年6月5日(四)中午舉行候選人理念說明並進行同意權投票程序。
九、有關遴選相關事宜如有不明之處,請逕洽本校傳播學院「傳播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
聯絡電話:姜苑文小姐(02-22722181 ext.5001)
【傳真:02-89697522、電子郵件:t0158@.ntu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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